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徐州律师 > 包敬立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醉驾判刑一般是多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量:0

尽管一再强调酒后不驾车,但是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往往很严重,这也是我国为何将醉驾判刑的最主要的原因,醉驾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安全隐患。醉驾被抓后是要被刑拘的,醉驾判刑一般是多少?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醉驾判刑一般是多少

  醉驾刑事拘留最多可拘留14日,特殊情况最长可达37天。。在判决时是会通知其亲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醉驾的处罚规定有什么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三、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醉驾判刑一般是多少的内容,醉驾被刑拘时按照醉驾的严重程度会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留。酒后驾车和醉驾的惩罚也是不同的,醉驾属于严重的酒后驾车行为,因此酒驾会被扣押驾驶证和罚款,并不会被拘留,比醉驾的处罚要轻一些。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130-5623-788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