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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从轻处罚

作者:包敬立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0

检察院指控:2017年以来,诈骗团伙冒充美国军人、外籍工程师等身份人员,通过QQ、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联系被害人,在建立“恋爱”或“朋友”关系骗取信任后,以邮寄现金包裹需要通关费、垫付费用等名义陆续骗取被害人多次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被告人BASTY、PHILIP、KK、BENNY、SAMI明知是诈骗所得,仍通过提供银行卡收款、提现等方式转移赃款,并收取5%至22%不等的提成。被告人曹某某、叶某某、许某某在其提供的部分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后,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分别为KK、BENNY、DONMARK(别名TONY,另案处理)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帮助转移赃款,牟取非法利益。其中,被告人BASTY转移诈骗所得人民币240余万元,被告人PHILIP转移诈骗所得人民币140余万元,被告人KK转移诈骗所得人民币150余万元,被告人BENNY转移诈骗所得人民币49万余元,被告人SAMI转移诈骗所得人民币14.55万元,被告人叶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人民币97万余元,被告人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人民币48万余元,被告人许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人民币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

被告人BASTY、PHILIP、KK、BENNY、SAMI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然提供银行卡号收款,并通过提现等方式转移赃款,收取提成,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BASTY、PHILIP、KK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BENNY、SAMI诈骗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曹某某、叶某某、许某某明知系他人违法犯罪所得,仍然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赃款,牟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BASTY、PHILIP、KK、BENNY、SAMI在诈骗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以认定为从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判决:被告人BASTYJUSTINHABIB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OUSMANEMAMANABDOULKARIM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ODUROFRANCIS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KWOFIENWOLLEYBENJAMIN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AMADOUABDOULRAZAK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叶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许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律师辩护意见:

首先,定罪方面,对检察机关指控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持异议。

其次,在量刑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曹某某应当认定从犯。曹某某一开始并不知道用她的银行卡用于犯罪,后期虽知道是用于犯罪行为,但仅是提供了银行卡,银行卡都交给了本杰明,其听从本杰明的安排,本杰明需要持卡人本人提取现金时,再联系曹某某去银行帮助提取了部分银行卡的钱,获取了很少的报酬,其所起的作用小。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曹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三.曹某某是初犯,偶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提出异议。公诉机关认定的是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后知道系犯罪所得,这里有时间点问题,曹某某的银行卡被冻结是2017年8月31日,但曹某某知道是在2018年9月9日后本杰明给她说银行卡被冻结才意识到打到自己银行卡的钱可能是违法所得,因此,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时间点是2017年9月9日之后发生的,根据查证的银行卡交易明细计算,打入曹某某中国银行卡里面的钱都不能算掩饰隐瞒所得的钱,2017年9月9日后打入曹某某农业银行卡的钱就两笔,分别是2017年9月11日的8650元及160000元,尾号未0619的建行卡有2017年9月17日进账69118元,9月19日有125000元和11044元合计205162元。尾号为3692的工商银行卡一直由本杰明保管使用并取款等,2017年9月9日当天的18340元不应计算在曹某某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的款项,9月11日有24000元,9月15日有10000元,9月20日有5000元,这些钱全部是本杰明自己取款,曹某某不知道也没有参与,也不应该计算在曹某某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的款项里,2017年10月,曹某某怕本杰明等再用自己银行卡进行违法行为,曹某某以挂失方式冻结了工商银行卡里的6.55万元,该笔款项不应该计算在曹某某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的款项里。因此,曹某某涉及到的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的款项应为373812元。

五.考虑到曹某某来自农村,有五个孩子,还有年迈的父母;法律知识少,也是受骗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也仅是提供了银行卡,帮助提取了银行卡的钱,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辩护人认为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曹某某认罪态度好,能坦白,当庭认罪,是初犯、偶犯,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给曹锦容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基本上被采纳,判处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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